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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3日   作者:   编辑:刘涵瑜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组织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别。

1.创新训练项目:由本科生个人或团队承担,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由本科生团队承担,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由本科生团队承担,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选题

参照2024年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省创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三、项目资助

学校对获准立项的项目进行资助,被确立为“省创计划”、“国创计划”的项目资助经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经费采用实拨方式,项目立项后当年拨付平均资助经费的20%,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根据检查结果和项目级别拨付剩余经费。

四、项目申报

1.本年度申报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非毕业年级本科生,项目负责人须为2023、2024级在校生,原则上不再接受2022级在研项目。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每个团队组成人员不超过6人,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多人团队项目。

3.作为项目团队负责人只能申报2个项目,作为项目团队成员每期参与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4项。

4.每个申报项目须配备校内指导教师1-2名,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原则上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丰富创新创业实践指导经验的教师。鼓励聘请校外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行业高层管理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校外指导教师最多1名。创业实践项目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同一年度最多同时指导3个项目,每位指导教师每期指导项目不超过4项。

、组织管理

1.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本次大创项目申报管理,协调和解决争议问题。

2.2025年大创项目管理强化各二级学院主体地位,实行目标管理,具体目标要求见附件2。

2.各学院应成立学院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学院大创项目的组织发动、指导管理、资格审查、评审推荐和材料上报等工作。

六、项目实施

1.项目启动(1月14日-1月17日)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团委制定方案,下发立项通知。

2.项目征集(1月18日-2月20日)

各学院按照立项通知要求面向全体师生广泛征集,积极发动师生充分利用寒假时间认真准备,积极申报。

3.学院评审(2月21日-2月29日)

各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并将材料和汇总表及时上报学校。

4.学校评审(3月1日-3月10日)

学校邀请校外省创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40项重点打造项目进行提质培育。

5.提质培育(3月11日-3月30日)

学校邀请省创专家对项目进行一对一辅导,全程跟踪指导项目进展情况。

6.项目整改(4月1日-4月30日)

针对项目提质培育情况进行小结,邀请国创专家对项目评审排序,并给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7.项目总结(5月1日-5月30日)

针对项目排序结果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推荐申报省创计划。

8.省创计划上报(6月1日-6月15日)

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及时完成上报省创计划。

9.省创、国创计划评审(6月20日-8月10日)

加强与省教育厅、兄弟院校联系和沟通。

七、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3月1日16:00前,并及时加入QQ群:695241054。

2.报送方式:各学院将推荐项目的申报书(附件3、附件4、附件5,依据项目实际可以适当增加页数,建议页数最好在50页以上),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6)、项目排序表(附件7)、学生导入模板(附件8)、指导教师导入模板(附件9)、推荐专家导入模板(附件10)纸质版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大学生文化活动中心314,各电子版学院汇总收齐以“学院+大创项目申报”命名打包统一发送至邮箱214019250@qq.com,联系人:孔伟 电话:7396777。

八、项目保障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及早谋划,尽早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相关信息传达到位;各项目指导教师要切实履行责任,指导项目负责人组建稳定、高效团队,制订科学合理的研究计划,防止出现立项项目成员不积极参与研究、项目无法按预期实施等情况。

2.各学院应依据自身专业和《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严格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3.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应体现学术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鼓励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方案设计应注重可行性。

4.各单位要为项目组提供场地、设备等方面的支持,全校各基础、专业实验室应向执行项目的学生免费开放,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实验设备。

5.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由项目组负责人提出申请并获得指导教师同意后,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审查同意,可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继续研究。


附件: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通知

上一条: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风、学风表述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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