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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4日   作者:   编辑:刘涵瑜   

根据2024年度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情况,学校将于2025年3月对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4年批准立项且达到结项要求的大创项目;往年批准立项但未结项的大创项目。

二、结项要求

1.2024年大创项目结项要求为以下其中一项即可:

获得了与项目相关专利;

参加校级及以上科创比赛、专业技能竞赛等获奖;

项目相关成果被政府、企事单位采用(提供采用证明);

在有正式刊号的刊物(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查询为准)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2.各项目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撰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研究报告》(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统计表》(附件4),同时汇总相关支撑材料(专利证书、竞赛获奖证书、成果采用证明、学术论文、软件著作等相关成果复印件)。

3.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结项项目进行初审验收。学院专家组通过审查材料、听取项目组汇报、作品实物演示等方式进行初审验收,并在《结题报告书》中给出意见。

4.学校聘请专家对申请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项鉴定。通过结项鉴定的项目报主管部门审批即可结项。

5.未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需限期整改并延期结项,但延期不得超过一年。对于仍不能认真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展缓慢、不能按时结项的项目,学校将予以通报,并冻结项目经费。

三、提交材料

1.结题申请表

2.结题报告书(后附支撑材料、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属软著的须拷贝优盘)

3.结题研究报告

4.结项统计表(学院汇总)

上述材料统一按顺序装订到一起形成结项材料,结项材料一式三份。

各学院将以上各项目的电子版材料单独建立文件夹,以“学院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各学院汇总后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14019250@qq.com,纸制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送至大学生文化活动中心314室 联 系 人: 孔伟,联系电话:0546-7396777,以上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16:00。


附件:2024大创项目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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