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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护理学院教职工中开展学习张桂梅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6日   作者:   编辑:刘欣   点击:[]

 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授予张桂梅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教师〔2020〕1号),决定授予张桂梅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号召全国广大教师要以张桂梅同志为榜样,学习她绝对忠诚、爱党爱教的崇高品质;学习她立德树人、无私奉献的师德风范;学习她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至诚情怀;学习她勇于攀登、服务为民的品格风范。

各院系认真组织,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学习张桂梅同志先进事迹,学习、讨论后每位教职工需9月30日之前提交学习心得一份。每位教职工应自觉将张桂梅同志的先进事迹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护理学院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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