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1日   作者:   编辑:刘欣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2年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级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的评选

评选范围:我校在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学生班集体(进入当前培养层次学习不足一年的学生和班集体不参加评选)。

评选办法:详见学生手册《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

评选比例:

1.校级优秀学生比例为评选范围内学院学生总数的10%。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为评选范围内学院学生总数的5%。

2.校级优秀团员比例为评选范围内学院学生团员总数的7%。校级优秀团干部比例为评选范围内学院学生团员总数的3%。

3.校级先进班集体申报比例不超过学院评选范围内班级数的15%,学校将择期组织差额评选。校级先进团支部对应“智慧团建”对标定级中的“五星级团支部”,已评选完毕。

二、省级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1.省级先进个人: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从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评选条件见附件1,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2.省级先进班集体:2022年度“十佳班集体”评选总评分前两名的班集体。

(二)退役复学学生名额单列

各学院可在分配名额外,单列名额推荐退役复学学生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用学院名额)。

学校将组织退役复学学生联评,向省教育厅推荐退役复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1人。

三、评选时间安排

(一)3月17日,各学院将评选出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校级材料报送:

1.《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先进班集体申请推荐表》(附件3-7),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报送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申请推荐表需严格按照《先进个人申请推荐表模板》填写。

2.《校级获奖学生名单样表》(附件8),报送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省级材料报送:

1.《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9-11),报送电子版。

2.《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附件12—14),报送电子版。

(二)3月20日,开展退役复学学生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联评。

(三)3月21日,开展“十佳班集体”答辩会确定省级先进班集体。

(四)3月22日-26日,进行为期5天的校内公示。

(五)3月27日,评选结果报送至省教育厅。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工作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要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根据有关规定推荐候选人、候选集体。对于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度辅导员工作案例、论文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23年3月学院值班安排表

关闭

“医护青春”微信公众号

“医护青春”抖音号